9 體育署搶衛生福利部業務

體育署搶衛生福利部業務


馬英九總統任內的中央政府:把一般民眾做運動,與專業運動員做運動;兩者混淆。


馬英九總統任內把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改制為教育部體育署;然後讓體育署推廣全民運動。


*1.一般民眾做運動與專業運動員比賽


一般民眾假日時去戶外公園休閒做運動;這應是衛生福利部的業務;跟體育署完全沒有任何關係。


一般民眾跟專業運動員根本就不能相提並論。


體育署應該是管轄專業運動員的機關;不應該跟衛福部搶業務。


官員當每個國民都是運動員還是模特兒嗎?物化人民!


即使體育署是隸屬於教育部:未成年的中小學生做運動:一樣是國民健康署的業務,不是教育部的業務。


學生只有在學校裡面上體育課還有參加體育社團才是教育部管轄。


中小學生利用假日時自行去戶外公園做體育運動;跟學校根本完全沒關係。


中小學生,應該是只有屬於體育社團的學生;而且是有代表學校參加比賽;才該被體育署管轄。


*2.免費公園與付費運動中心


台北市的付費運動中心;是根本完全不應該存在的東西;因為那完全是付費才能進入的空間。


其實台北市的大型公園,原本都有付費的運動空間,只是許久不用變成蚊子館。如游泳池、網球場、羽球場、棒壘球場。


應該是想辦法,讓目前所有在公園內的蚊子設施,增加使用率。而不是拼命設立許多,未來可能會養蚊子的新設施。


台北市各區的付費運動中心:


中山區運動中心:周圍的房子是台北捷運公司,還有政務官宿舍。


*3.運動中心旁的公有房屋


運動中心其周圍的房子和土地:如果是屬於政府機關所有:應全部改列為公園用地;強制把房子拆掉蓋公園。


如果政府機關的房子還很新;辦公室改成運動中心或公有市場;宿舍改成社會住宅。


*4.運動中心旁的私有房屋


運動中心其周圍的房子和土地:如果是屬於民間私人所有:應全部強制徵收為公有;全部改列為公園用地;強制把房子拆掉蓋公園。


*5.體育場


體育場:是買票才能進去的空間。觀眾買票進去看別人運動。


體育場就像看電影、舞台劇、歌劇、演唱會一樣;是娛樂場所。


台北市市中心有欠娛樂場所嗎?


台北市目前那個天母棒球場還有小巨蛋體育場;一直被附近居民投宿噪音。


小巨蛋名為體育場,實際上卻是專門辦演唱會的地方;辦演唱會比辦體育賽事吵。


天母棒球場則是因為看職棒的觀眾喧鬧;還有職棒隊所屬的應援團攜帶樂器演奏;還有主場球隊的DJ放音樂。


在台北市:體育場只適合蓋在郊區;不適合蓋在人口密集的市中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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